2018年,一家電視臺記者接到了一位自稱朱女士的求助。37歲的朱女士聲稱,在2004年,自己在一家銀行購買了3500萬的理財產品,定期三年。如今到期後卻取不出來了。銀行卻說這是協力廠商保險公司的業務,銀行只負責代理售賣,沒有任何責任。
保險公司的話更是語出驚人,「你這個是終身險,按照合同的條款規定,71年後或者身故才能取出,否則必須支付高額的違約金。」
朱女士頓時傻眼,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。朱女士為何要用這麼大一筆錢購買理財產品?最終她能否拿回本金呢?
2018年,朱女士實在走投無路了,便想尋求媒體的幫助。朱女士深呼吸了好幾次,終于平復了心情,然後對記者說:「我被騙了3500萬,損失可能還不止這麼多,現在我根本拿不回來。」
朱女士講述,她在三年前在一家銀行存了3500萬,用來做理財,定期三年。但是時間到了,她卻無法取出這筆錢,更不要說是利息了。而且銀行方也不認賬,把一切責任都推到了協力廠商保險公司的頭上。
朱女士又去找保險公司,結果保險公司也不承擔責任。對方的說法是,朱女士在自願的情況下購買了終身保險,如果現在取出來那就是違約了,必須要支付一筆高額的違約金。後來朱女士再去,保險公司的管理人員就不與她見面了。
朱女士遇到的這個事情,還得從2014年說起。那一年,朱女士發了大財,她在老家有一套房子。房子的位置還挺好的,開發商也是慧眼識珠,于是朱女士家的房子就面臨著被拆遷的情況。
開發商承諾給予朱女士3500萬的賠償款,朱女士也欣然同意了這筆交易。很快,鉅款就打到了朱女士的銀行賬戶上。突然拿到這麼多錢,朱女士還有點不知所措,可能是精打細算的日子過慣了,這3500萬應該怎麼花,朱女士是一點兒頭緒都沒有。
既然不知道該怎麼處理,朱女士就打算把錢放在銀行卡裡,以活期的方式存在銀行。朱女士告訴家裡人:「反正銀行有存款保險,我也不擔心自己要不回本金。」因為這筆存款基數很大,所以朱女士一年下來可以得到60多萬的利息,這讓她覺得非常安逸。
自從把錢存進銀行後,朱女士就把工作辭了。她為自己做好了規劃,用兩個字來概括就是享受。該吃吃該喝喝,有事兒沒事兒就去旅個遊。平時在家裡看書看電影,追劇追綜藝,不用去考慮生活的負擔和壓力。
有一天,朱女士和閨蜜逛街,兩人在一家西餐館裡吃飯。無意間閨蜜就聊到了朱女士的存款,閨蜜問:「你的錢還是存著活期的嗎?」
「是的,我懶得去動它,反正現在也能吃利息,何樂而不為呢?」
「你是不是傻呀,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東西叫通貨膨脹,你的錢是會貶值的。」
在此之前,朱女士的想法一直很簡單,從來沒有考慮過通貨膨脹這碼事。閨蜜的話算是一語驚醒夢中人,這3500還能買套房子,說不定幾年之後就只能買個臥室了。自己那點兒利息錢,根本不算什麼。
想通了其中的關節,朱女士決定好好學習一下理財知識,然後把那3500萬重新給處理了。她先是在網上買了理財導師的課,可導師的話總讓她有點雲裡霧裡;她又給自己買了些理財類的書籍,可是她完全沒看進去;她又聯繫了一些線下理財諮詢,但她總覺得不太放心。
一來二去,朱女士的錢還是一直擱在銀行裡,一直存著活期。閨蜜幾次在見面的時候勸她,她都覺得閨蜜不權威,萬一操作失誤了可無法挽回損失。
2015年的一天,朱女士來到了一家銀行,準備諮詢一下銀行工作人員有關理財的一些知識。朱女士剛進大門,就有兩個穿著制服的人過來,問朱女士是來辦理什麼業務的。朱女士見對方穿著制服,認為對方是銀行的工作人員,于是就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對方。
兩人聽到朱女士有3500萬,眼睛都亮了,他們對朱女士的態度也更加殷勤。其中一個人給了朱女士兩張宣傳單,上面是兩種理財產品。那個人開口:「女士您看,這是我們銀行現在推出的兩種最高利率的理財產品了。這一種是代理銷售,另一種是保險產品,都是低風險高回報的產品。」
兩個人一唱一和,很快就讓朱女士有點雲裡霧裡了。不過,既然對方是銀行的工作人員,朱女士自然是非常相信他們的。她回答:「你們說的理財產品我會好好考慮的,不過3500萬畢竟不是小數目,你們還是先讓我考慮考慮再說吧。」
朱女士回家以後,立馬把這件事情給閨蜜說了。閨蜜提醒她,向她推銷產品的人身份到底可不可靠。朱女士一口咬定,對方是銀行的工作人員,怎麼可能會不可靠?她對于高回報的理財產品還是非常心動的。
而後兩天,朱女士接到了好幾次電話,都是那天在銀行碰到的工作人員的電話。他們反復告訴朱女士,這兩款理財產品有多麼劃算。「最重要的是,我們這兩款產品的購買是有時間限制的,一個星期以後就不再售賣了。機不可失,失不再來啊,女士。」
被這麼一催,朱女士就更著急了。第二天她徑直來到銀行,用3500萬買了一款保險產品,還簽署了協定,確認三年之後就可以連本帶利地取出來。
做完這一切走出銀行的時候,朱女士感覺自己渾身輕鬆,她想象著未來可以過著利滾利的日子了。她興高采烈地自說自話:「看樣子我離億萬富翁也不遠了,發財也不是那麼難嘛。」
本著好東西要與大家分享的原則,朱女士給自己的家人和朋友講了這個保險產品的事情。有人聽了她的介紹也非常動心,問她:「這靠譜嗎?正好我手裡有點兒閒錢,還不知道怎麼處理呢。」
朱女士拍拍胸脯:「當然靠譜,我3500萬都去買了,你還有什麼不放心,咱倆就等著一起發大財吧。」轉眼間三年期限到了,朱女士的3500萬存款就到期了。剛過完年,朱女士就拿紅筆在日曆上重重地圈出了存款到期的日子。日子越近,朱女士越興奮。
好不容易熬到那天,她懷著激動的心情趕去了銀行。朱女士滿心期待,銀行卻給了她當頭一棒。櫃檯人員告訴她,她出示的理財產品購買協定根本不是他們銀行的東西,這份保險產品也不是銀行的產品,所以朱女士的錢現在沒在銀行,取不出來。
「為什麼取不出來啊,當時是你們工作人員介紹我買的,怎麼三年過後你們就不認賬了呢?」「女士,您所謂的銀行工作人員,真實身份是我們的協力廠商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。他們是百年人壽的,您的錢也應該在他們那兒,建議您去跟他們詳談。」
不祥的預感湧上了朱女士的心頭,她沒有耽擱,迅速趕到了百年人壽公司。當看到朱女士的購買協議之後,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對她說:「您這份購買協議是關于終身保險的,您只有在71年後或者是身亡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。」
朱女士簡直無法理解,她已經37歲了,也就是說她必須得活到108歲才能取出這3500萬。她應該是沒那個運氣活到這個歲數。即使中途身亡家人領取,那她也無法享受到這筆錢。
保險公司的經理也被這事兒驚動了,跑過來跟朱女士解釋原委。朱女士氣急敗壞地爭論道:「當時是你們這兒的工作人員給我推銷的這個保險,他們向我保證了3年之後就可以把錢取出來。我還有他們的電話,把他們找出來跟我對質。」
遺憾的是,工作人員告訴朱女士,這兩個人已經離職很久了,現在公司也沒有他們的下落。朱女士擺出了一副不解決問題就不走的態度,保險經理這才承諾會把這件事上報給總公司,到時候再來做決定。
第二天,朱女士又來到保險公司討要結果,可是前臺告訴她,總公司的決定是按照協議走。如果朱女士想中途取出這筆錢,那她就必須要支付保險公司巨額違約金。朱女士感覺三觀都被顛覆了,自己本來是想錢生錢的,現在的情況難道是要給保險公司做嫁衣嗎?
朱女士不想就此妥協,又實在走投無路了,這才出現了文章開頭的情節,她去尋求電視臺的幫助。
電視臺記者聽完朱女士的講述後,就帶著攝像機和話筒,陪著她再一次來到了保險公司。這一次,大概是因為有媒體在場吧,保險公司員工的態度格外和善,他們表示會積極與朱女士協商解決這個問題。
一開始,工作人員說可以把3500萬完完整整地歸還給朱女士,但朱女士不同意。「我回去算了一筆賬,按你們最開始說的利率來算,這三年我的存款利息最起碼也得有400萬。」
礙于攝像機的存在,員工不敢當面反駁朱女士,只說需要上報領導,兩天之後給她一個結果。可兩天之後,保險公司又推說新聞發言人不在,他們不能自已公佈決定。
媒體的力量此時體現了出來,記者告訴工作人員:「你們如果不解決,我們會把你們平臺徹底曝光,必要情況下我們也會採取報警措施。」保險公司終于慫了,召開了緊急會議來處理朱女士的事情。
當天下午,保險公司的高級經理出面,誠懇地向朱女士表達了歉意,現場與朱女士簽訂了一份協議,約定在二十天之內連本帶利歸還朱女士的所有存款,不會給朱女士造成任何損失。
處理完後,這位經理還不忘記與記者打交道,他不停地說著好話,希望記者能夠真實報導最後的處理結果,不要給公司造成太大的名譽損失。
至此,朱女士終于要回了她全部的存款和利息,解決了這段時間心裡頭一直吊著的問題。事情解決之後,她告訴閨蜜:「好後悔當初沒聽你的話仔細考慮,以後我再也不會貪這種便宜了。」
朱女士的錢,最後還是老老實實存進了銀行。雖然利率相比理財來說低了不少,但這是最為穩妥的保存方式,也給了朱女士最大的安全感。倘若不是電視臺的幫助,朱女士的維權之路可能會困難重重。
朱女士的案例給了我們一個很大的教訓,涉及到金錢的問題一定要慎之又慎,千萬不要貪小便宜吃大虧。「你不理財,財不理你」這句話固然有道理,但是選擇理財方式的時候,各位一定要綜合考慮收益和風險。
在這裡給大家支個招,選擇理財產品的時候,一定要注意售賣方的資質資訊,如果對方打著銀行的旗號,一定要去銀行官網上核實。另外,切忌不顧細節一門心思貪便宜。